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2〕27號)和《吉林省規范性文件制定辦法》的工作要求,結合本省實際,吉林省公安廳制定了《吉林省公安機關反恐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征求意見稿)》,現將公開征求意見稿(見附件)向社會公布,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建議。
公開征求意見建議時間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4日,公眾可通過來信或者傳真電話等形式提出意見。
意見反饋渠道如下:
1、電話:0431-82097490
2、傳真:0431-82097460
3、通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南環城路2153號,郵政編碼:130031,請在信封上注明“意見征集”字樣。
附件:吉林省公安機關反恐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
吉林省公安廳反恐怖總隊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