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就報考2022年度吉林省公安機關特殊招錄人民警察考生的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原則上按照不低于招錄計劃總數5倍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資格復審人員,省公安廳將通過短信或電話逐人通知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二、資格復審有關要求
(一)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3年5月10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13時30分至16時,未按規定日期到達現場進行審核的,視為放棄本次錄用資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地點:吉林警察學院培訓中心,博碩路與新城大街交匯處東行100米,從吉林警察學院東南2門進入(長春市凈月區博碩路1399號)。

(二)審核材料:資格復審時,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嚴格按公告和職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和學位證、《2022年度吉林省公安機關特殊招錄人民警察報名表》(需按要求加蓋公章)、入伍通知書、退役證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使用A4紙單面復印,按上述順序在左上角裝訂。其中:
1、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須同時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2、只具有高中(中專)文化程度的,須同時提供省教育考試院(或省、市相關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統一樣式的《學業水平考試(會考)成績單》。如畢業證丟失,須同時提畢業學校證明材料原件(證明人手寫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注明畢業時間及畢業證編號);
3、由委托代理人代為資格復審的,應提供考生本人的授權委托書,并由資格復審單位當場與考生本人進行核實。
(三)溫馨提示:資格復審現場道路兩側有少量停車位,自駕車輛前往的請按停車位有序停放,不得阻塞交通,不得影響公共秩序。建議考生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軌道交通3號線博碩路站、公交120路警察學校站)。
三、遞補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個人原因不能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不得參加下一環節考試,并視情況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選以招錄單位電話通知為準,請有關考生保持報名時預留的手機暢通并注意接聽。遞補考生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考生在資格復審過程中發生提交虛假材料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431-82098137
特此公告。
吉林省公安廳政治部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