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興順代表:
您在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議》(第1055號代表建議)收悉。省公安廳領導高度重視,副廳長劉東柏專門作出批示并多次過問具體工作進展,廳交管局會同省交通運輸廳、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管廳、農業農村廳和住建廳對您的建議進行了認真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近年來,隨著新農村建設步伐不斷加快,尤其是“村村通”公路建設和汽車下鄉惠農政策的實施,我省農村地區機動車和駕駛人保有量實現快速增長,加之農村地區車況路況差、群眾安全意識淡薄和管理缺失等問題疊加,交通事故呈高發多發態勢。2020年,吉林松原地區發生2起重大交通事故,為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副省長、省交安委主任劉金波組織召開省市縣三級交安委會議,在全省部署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專項行動,要求各地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以農村山區公路、國省道穿村過鎮路段、臨崖臨水路段、通往景區墓區道路、施工道路等為重點,聯合開展道路隱患全面排查整改行動。專項整治期間,全省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256.95萬起,同比提高了33.12%;死亡486人,同比下降17.77%。
為進一步壓實各級責任,改善農村交通安全環境,省交安委制發了《吉林省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規定》《吉林省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聯動處置預案》,進一步明確了各級黨委政府領導責任和各級公安、交通、應急等部門主體責任。省公安廳制發了《關于加強和改進全省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建立交通安全工作例會制度和領導巡查制度。省交通運輸廳出臺了《關于深入推進“四好農村路”發展的實施意見》《吉林省進一步深入全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等制度文件,通過建立健全組織保障、資金保障、技術保障和政府績效考核等制度體系,推動農村公路由建設為主向建管養運協調發展轉變。省農業農村廳印發《吉林省農機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對符合條件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實施登記管理,對不符合登記條件的依法處置。省應急管理廳牽頭開展“安全宣傳月”活動,利用多種載體,緊盯鄉村地區客貨運車輛、農用車輛等重點群體,開展宣傳警示教育。
下一步,省公安廳將聯合相關部門圍繞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系統治理,進一步完善各項制度,形成共治合力,全力預防農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感謝您一直以來對公安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希望繼續多提寶貴意見。
吉林省公安廳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