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行政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社會對公共服務產品質量需要的不斷提高,以及高科技犯罪手段的不斷演變升級,為進一步提高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能力,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11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落實銜接國務院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吉政辦明電[2015]58號)等相關規定,在2011年8月施行的《吉林省特種行業治安管理辦法》的基礎上,省公安廳會同有關方面起草了《吉林省特種行業治安管理辦法(修訂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各界人士通過郵件、傳真等方式提出意見建議。征求意見時間為2018年3月23日至3月29日。
電話傳真:0431-8209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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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吉林省特種行業治安管理辦法(修訂稿)》征求意見稿